在国际一体化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外语学习需求日益增长,随之推动外语中心的迅速发展。然而,为了在越南合法设立并运营外语中心,个人和组织必须遵守法律规定的多项条件。本文将根据最新规定,提供关于设立外语中心的条件、申请材料及办理程序的详细指南,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并正确实施相关流程。
1. 什么是外语中心?
外语中心是指为满足学习者需求而设立的继续教育机构,旨在组织开展外语培训与进修活动,属于正规教育体系之外的教育机构。外语中心可以由组织或个人依据法律规定设立,向不同对象提供外语课程,不受年龄限制,其目的是提升外语技能,以服务于学习、工作或参加证书考试等需求。作为帮助学习者提升语言能力的重要平台,外语中心不仅提供知识培训,还为学习者在灵活多样的学习环境中创造交流与国际融合的机会。
2. 设立外语中心的条件是什么?
为设立外语中心,个人或组织需满足《125/2024/NĐ-CP号议定》第43条规定的条件如下:
2.1. 具备符合在中心实施的继续教育项目要求的场地、基础设施、教室、功能室及教学设备
外语中心拥有便利的办学地点、完善的基础设施、教室、功能室以及符合教学需求的教学设备,不仅是遵守法律规定的要求,也有助于提升教学质量,树立中心信誉并吸引学员。
2.2. 具备符合教育与培训部规定、满足在中心实施的继续教育项目要求的教育项目、教学与学习资料
外语中心的教学项目及教学资料规定于《外语与信息技术中心组织与活动规章》第13条,该规章由教育与培训部部长依据2018年8月21日第21/2018/TT-BGDĐT号通知发布,具体如下:
外语中心使用教育与培训部发布的教学项目;自行编写或选用高等院校、专科院校以及国内外教育组织的教学项目和教材资料,以符合学习者需求及中心的实施能力。
外语中心主任对中心所使用的教学项目及教学资料内容依法承担责任,并对教育管理机构负责;同时有责任向校长报告(对于隶属于高等教育机构或师范专科院校的中心),或向教育与培训厅厅长报告(对于辖区内其他中心)中心所使用的教学项目和教学资料。
2.3. 具备数量充足并符合教育与培训部规定标准的管理人员、教师、员工及劳动者队伍,以满足在中心实施的各项继续教育项目要求
a. 外语中心主任
外语中心主任是直接管理、运营中心组织机构并对中心一切活动依法及向上级管理机关承担责任的人。外语中心主任必须符合《外语与信息技术中心组织与活动规章》第6条规定的标准(该规章由教育与培训部部长依据第21/2018/TT-BGDĐT号通知发布),具体如下:
具有良好品行;
具备管理能力;
毕业于外语专业大学,或大学毕业并持有达到越南六级外语能力框架三级及以上或同等水平的外语证书;
具有教育、培训领域的工作经验。
外语中心主任由有权设立中心的机关任命。对于私立中心及外资中心,由批准设立中心的机关决定认定主任。外语与信息技术中心主任的任期为05年。
b. 外语中心教师
外语中心教师是承担教学与实践指导任务的人员,包括专职教师、合同教师、越南籍教师、母语教师(针对具体外语)、以及外国教师。外语中心教师的标准规定于《外语与信息技术中心组织与活动规章》第18条(随第21/2018/TT-BGDĐT号通知发布),具体如下:
+ 具有外语师范专科及以上学历;
+ 具有外语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教育学(教学法)证书。
母语教师(针对具体外语)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相应的外语教学培训证书。
外国教师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具备外语教学资格:
+ 具有外语师范专科及以上学历;
+ 具有外语专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相应的外语教学培训证书;
+ 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持有达到越南六级外语能力框架五级及以上或同等水平的外语能力证书,并持有相应的外语教学培训证书。
2.4. 具备中心组织与活动规章草案
外语中心组织与活动规章草案须符合《外语与信息技术中心组织与活动规章》的相关内容,该规章由教育与培训部部长依据2018年8月24日第21/2018/TT-BGDĐT号通知发布。
3. 哪一机关有权批准设立外语中心?
根据《125/2024/NĐ-CP号议定》第44条第1款的规定,设立或批准设立外语中心的权限如下:
大学、学院理事会;大学、师范专科院校校务委员会决定在校内设立中心;
教育与培训厅厅长决定设立直属中心;批准设立隶属于大学、学院、大学或师范专科院校但位于校区之外的中心;并根据组织、个人的申请批准设立中心。
4. 设立外语中心的申请材料包括哪些?
根据《125/2024/NĐ-CP号议定》第44条第2款的规定,设立外语中心的申请材料包括:
设立或批准设立外语中心的申请呈文(按照《125/2024/NĐ-CP号议定》附件一表格01);
设立或批准设立外语中心的设立方案(按照《125/2024/NĐ-CP号议定》附件一表格02);
证明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或中心办学地点租赁合同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对于隶属于大学、学院、大学或师范专科院校但位于校区之外的外语中心,以及由组织、个人申请设立的中心,须提供确认设立中心投资金额的法律文件,以确保在申请设立时资金来源合法并与拟设规模相适应;
外语中心组织与活动规章草案,主要内容包括:中心的法律地位、职责和权限;中心的组织机构;中心教育活动的组织实施;管理人员、教师、员工、劳动者及学习者的职责和权利;中心的财务与资产;以及与中心组织和活动有关的其他事项。
5. 设立外语中心的程序与手续如何?
步骤1:提交申请材料
学校、组织或个人通过在线公共服务门户、邮寄方式或直接向教育与培训厅提交01套申请材料。
步骤2:审查申请材料
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之日起05个工作日内,如材料不符合要求,教育与培训厅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学校、组织或个人,对申请设立外语中心的材料需要补充或修改的内容。
步骤3:审核申请材料
自收到完整且有效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教育与培训厅组织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设立中心的实际条件进行核查;同时编制审核报告,以评估是否符合《125/2024/NĐ-CP号议定》第43条规定的条件,如本文第2部分所述。
步骤4:批准设立
自出具审核报告之日起05个工作日内,如符合条件,教育与培训厅厅长作出设立或批准设立外语中心的决定;如尚不符合条件,则以书面形式通知学校、组织或个人,并说明理由。
设立或批准设立外语中心的决定(按照《125/2024/NĐ-CP号议定》附件一表格10)须在大众媒体上公开发布。
6. 与设立外语中心有关的问答
a. 外国人在越南外语中心工作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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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外国投资者是否可以在越南设立外语中心?
根据教育与培训部于2018年8月21日颁布的第21/2018/TT-BGDĐT号通知所附《外语与信息技术中心组织与活动规章》第2条第3款的规定,外资外语中心是由外国个人或外国经济组织全部投资或部分出资设立,并依法确保符合活动条件的外语中心,该中心被允许使用独立印章和独立账户。
此外,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政府关于服务的第318/WTO/CK号承诺也规定,外国投资者在设立外语中心时不受注册资本持股比例的限制。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外国投资者(外国个人、外国经济组织)有权设立外语中心,可拥有100%注册资本,或出资设立外语中心。
c. 外语中心在何种情况下会被暂停活动?
外语中心在属于下列情形之一时将被暂停活动:
通过欺诈行为获得设立或批准设立中心;
在运营过程中未能维持《125/2024/NĐ-CP号议定》第43条规定的条件之一;
自作出设立或批准设立决定之日起01年内未开展教育活动;
违反教育法律规定并受到行政处罚且达到应被暂停活动的程度;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第125/2024/NĐ-CP号议定第45条第1款)
d. 外语中心在何种情况下会被解散?
外语中心在属于下列情形之一时将被解散:
严重违反有关中心管理、组织和活动的规定;
教育活动暂停期限届满后仍未能纠正导致暂停的原因;
设立或批准设立决定中规定的目标和活动内容已不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未能保证教育质量;
根据设立中心的组织或个人的申请。
(法律依据:第125/2024/NĐ-CP号议定第47条第1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