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一体化不断深化的背景下,越南正逐渐成为教育领域,尤其是外语教育领域外国投资者的理想投资目的地。外商投资的外语培训中心不仅有助于提升语言教学质量,也为学习者提供了更多文化交流与国际融合的机会。然而,为了合法设立并运营相关机构,外国投资者必须严格遵守越南法律的相关规定。本文将依据最新法律规定,对外商投资外语培训中心的设立条件、申请材料及办理程序进行详细介绍,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并顺利完成相关手续。
1. 什么是外商投资外语培训中心?
外商投资外语培训中心是指由外国个人或外国经济组织全部投资或部分出资设立,并按照法律规定具备运营条件、被允许使用独立印章和独立账户的外语培训机构(依据教育与培训部部长颁布的 《关于外语与信息技术中心组织与活动规程》〔2018年第21号通告〕第2条第3款)。
外商投资外语培训中心的招生范围较广,不设年龄限制,可提供从基础到高级的语言培训课程,旨在提升学习者的语言能力,以满足学习、职业发展以及国际语言能力评估标准的需求。除语言教学功能外,外语培训中心还在促进文化交流与国际融合方面发挥着重要的桥梁作用,为学习者在全球化背景下全面提升语言能力创造有利条件。

2. 设立外商投资外语培训中心的条件
根据 第86/2018/NĐ-CP号法令(经 第124/2024/NĐ-CP号法令修订补充)的规定,外商投资外语培训中心(被归类为外商投资教育机构——短期培训机构)的设立条件包括如下内容:
(a)取得投资登记证书和企业登记证书
这是在越南设立外商投资外语培训中心的第一步。外国投资者首先必须办理**投资登记证书(IRC)**的申请手续,以获得对投资项目及投资目标的批准。在取得 IRC 后,投资者需继续办理企业登记手续,以获得企业登记证书(ERC),从而正式确认该中心的法人资格。
(b)制定外商投资外语培训中心的组织与运行规章
外商投资外语培训中心同样必须制定组织与运行规章制度,其内容与越南投资的外语培训中心类似,并依据教育与培训部部长颁布的 **《外语与信息技术中心组织与活动规程》(2018年第21号通告)**制定。此外,外商投资外语培训中心在越南设立及运营时,还需满足以下相关条件。
(c)投资资本要求
外商投资外语培训中心的最低投资额度为每名学员2000万越南盾(不包括土地使用费用)。最低投资总额按照预计最大招生规模(即学员数量最多的时间点)进行计算。
若外商投资外语培训中心不新建基础设施,而是通过租赁场地或由越方以现有设施出资合作开展教学活动,则最低投资额须达到上述标准的70%。在教育主管机关进行运营许可审查时,实际投入资金须达到总投资额的50%以上,且投资者必须承诺在自获得教育运营许可之日起5年内完成全部投资。
(d)设施与设备条件
外商投资外语培训中心必须满足以下设施与设备条件:
- 教学场所应具备充足照明、课桌椅、教学设备及教学用具,并符合教育课程要求;
- 教学及学习场地面积平均不少于每名学员2.5平方米;
- 设有管理层办公室、教师办公室、图书室及其他必要的功能用房。
外语培训中心可以租赁稳定使用期限不少于5年的教学场地,但必须确保设施条件符合上述规定。
(e)教育培训项目
在越南实施的外国教育课程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 该教育课程须得到课程原属国家教育主管机关或相关机构的认可或质量认证;
- 该课程在原属国家已至少实际教学5年(以提交申请之日计算);
- 课程所有方或外国教育机构须同意在越南使用该课程;
- 课程内容不得损害国防、安全、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不得传播宗教或歪曲历史,也不得对越南文化、道德及社会风俗造成负面影响;
- 课程应保证不同教育阶段及培训层级之间的衔接性,并在学生转入越南公立教育体系学习时符合教育与培训部的相关规定;
- 向越南学生教授的外国教育课程必须符合越南教育目标,并满足上述要求。
外商投资外语培训中心可以开展外国短期培训课程(外语培训)。
(f)教师队伍
外商投资外语培训中心的教师队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 教师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且所学专业与其所教授课程相符合,并符合教育与培训部的相关规定;
- 从事语言技能教学的外国教师须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并符合教育与培训部规定的相关条件;
- 学员与教师的比例最多为25名学员对应1名教师。
此外,教师队伍的具体标准还须遵循教育与培训部部长颁布的 **《外语与信息技术中心组织与活动规程》(2018年第21号通告)**的相关规定。
3. 主管审批机关
省级教育与培训厅厅长有权作出批准设立外商投资外语培训中心的决定。
4. 设立外商投资外语培训中心的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
- 按照 第86/2018/NĐ-CP号法令附录表16规定填写的教育活动登记申请书。(表格下载链接)
- 投资登记证书(IRC)和企业登记证书(ERC)**的经认证复印件,或附原件以供核对的复印件。若主管机关可从专业数据库或其他国家机关获取相关信息,则组织或个人无需提交该文件。
- 外商投资外语培训中心的组织与运行规章制度。
- 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报告,包括出资情况、融资情况以及已实际投入的投资总额。
- 关于外商投资外语培训中心已满足 第86/2018/NĐ-CP号法令第35、36、37及38条规定条件的说明报告,并附以下材料:校长(主任)、副校长(副主任)、各部门负责人及财务主管名单;管理人员、教师、讲师(专职及兼职)的名单及个人履历;教育层级、培训等级及培训专业的说明;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习资料、教材及主要参考书目录;招生对象、招生规定及招生时间安排;教学培训管理制度;培训规模(学生、学员人数);学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的规定;学习成果考核、评估及课程、模块或培训层级完成认定的规定;拟使用的文凭及证书样式。
5. 设立外商投资外语培训中心的程序与手续
外商投资外语培训中心获得教育活动许可的办理程序如下:
步骤一:准备申请材料
投资者按照上述规定准备申请外商投资外语培训中心教育活动许可的相关材料。
步骤二:提交申请材料
投资者向省级教育与培训厅(Sở Giáo dục và Đào tạo)提交1套申请材料。申请方式可以为直接提交、通过在线公共服务平台提交或通过邮寄方式提交。
步骤三:受理申请材料
教育与培训厅负责接收申请材料,并牵头会同相关机关和单位对申请条件进行审查,以提交主管机关审批。
- 若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机关将以书面形式通过直接送达、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投资者。
- 若教育机构尚不具备开展教育活动的条件,则自收到主管机关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机关将以书面形式回复投资者,并说明具体原因。
步骤四:颁发教育活动许可决定
若申请材料完整且有效,主管机关将依据 第86/2018/NĐ-CP号法令附录表17的规定,签发允许外商投资外语培训中心开展教育活动的决定。
6. 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外语培训中心的常见问题
a. 外国投资者在外商投资外语培训中心中最多可以持有多少比例的注册资本?
根据《投资法》、相关实施细则以及越南在 **WTO服务承诺(318/WTO/CK)**中的规定,外国投资者可以在越南外语培训中心中持有最高100%的注册资本。
b. 外国人在越南外语培训中心工作的条件是什么?
更多信息请参阅:
https://phong-partners.com/su-kien-binh-luan/trong-nuoc/dieu-kien-de-nguoi-nuoc-ngoai-lam-viec-tai-cac-trung-tam-ngoai-ngu-tai-viet-nam-1156.html
c. 外商投资外语培训中心的运营期限是多久?
根据 第86/2018/NĐ-CP号法令第30条的规定,外商投资教育机构的运营期限最长不超过50年,自投资登记证书签发之日起计算,且不得超过土地租赁期限。
d. 外商投资外语培训中心最低投资资本如何计算?
最低投资资本的计算方式如下:
- 最低投资标准:每名学员2000万越南盾(不包括土地使用费用)。
- 计算公式:最低投资总额 = 2000万越南盾 × 预计最大规模时的学员人数
示例:若培训中心预计最大规模为100名学员,则最低投资总额为:2000万 × 100 = 20亿越南盾(注:上述投资额不包括土地使用费用。)
若中心租赁教学设施开展运营,最低投资额需达到上述标准的70%(即每名学员1400万越南盾)。但在申请教育活动许可时,实际投入资金必须达到总投资额的50%以上,并承诺在5年内完成全部投资。
e. 外商投资教育机构在何种情况下会被暂停教育活动?
根据 第86/2018/NĐ-CP号法令第50条第2款的规定,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外商投资教育机构将被暂停教育活动:
- 通过欺诈行为获得设立许可或教育活动许可;
- 未能持续满足该法令规定的教育活动许可条件;
- 批准教育活动的人员不具备相应审批权限;
- 违反教育法律规定并被处以必须暂停教育活动的行政处罚;
- 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